问题 | 催收诈骗刑事拘留多久结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信用卡催讨过程中所产生的诈骗罪行的刑事拘役期限,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37天。
然而,具体的刑拘期限的截止日期还是要根据案件侦破的实际进程来确定。 若公安部门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他们将在刑拘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呈交检察院以请求进行审查批准; 当出现特殊情况时,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还可适当延长,最多可达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犯罪、成群结伙的重大嫌疑人来说,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最多甚至可以增加到整整30天。 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部门提交的紧急逮捕请示报告当日起,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通过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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