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司法行为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司法权力行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受到法定紧急状况的约束,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实施的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办法。
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与审判。 这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手段,具有临时性及紧迫性的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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