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上诉刑事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刑事案件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构拘留的时间通常不能超过37天。
如果公安机关在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拘留之后,认为有必要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申请的话,应该在拘留期限内的三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该申请,以待检察机关的审查批准。 然而,在具有特殊性质的案件中,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可以适度延迟一至四个工作日。 同样地,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犯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他们的逮捕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也可以适当延长到30个工作日。 当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批准书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就应在接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关。 而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如果对方没有提起上诉,并且在法定时间内未获得批准逮捕,那么将会改变其强制措施; 反之,如果被批准逮捕,那么就会进入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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