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32天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架构之下,绝大多数刑事拘留案件存在32天便得到释放的可能性。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天,而考虑到检察院审查并批准逮捕的额外7天期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以达到37天之久。 然而在这37天的时间跨度之中,如果公安司法机关经过调查核实之后,发现犯罪证据不够充分,或者检察院经过审慎评估,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那么被拘留者将有可能获得变更强制措施或直接释放的机会,因此在32天之内得到释放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过程中,他们会全面权衡案件的证据状况、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等多方面因素。 若经审查认定其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公安机关将会在规定的期限内释放相关人员。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释放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画上句号,可能会转变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案件的侦查工作也将持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