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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刑事拘留的程序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法规条例之规定,进行刑事拘留的相关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行动时务必向被拘留者出示由法律权威部门核发的正式拘留证明文件;
其次,在实施拘留行为之后,即时地将当事人送至看守所进行关押,拖延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再次,除非是因为某些特殊情况(例如,由于无法通知到家属或者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因素导致通知可能会对案件侦查产生阻碍作用),否则在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最后,当上述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以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以上这些程序的设定,其目的在于切实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证刑事拘留过程的合法性与透明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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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