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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有没有四个月的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限定,刑事拘留的侦查期间的时长通常应保持在两个月之内。
然而,若案件情况纷繁复杂,期限届满之后仍无法完成结案工作,则可经上报至最高级别上的人民检察院审批后,予以适当延长一个月的时间。
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地处偏远且交通极为不便的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大型犯罪团伙案件、跨区域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取证过程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过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议,可以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至两个月。
因此,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理论上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四个月,但需符合上述法律所设定的条件与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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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4: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