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上没写欠谁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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