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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需不需要手续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须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以示其合法性与严肃性。
被拘留之后,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阻碍,否则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因此,刑事拘留过程中,拘留证的出示以及相关通知义务的履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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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5: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