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人刑事拘留要关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公安部门如果认为有必要逮捕被拘留者,必须于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审查批准。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此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可达四天。 特别是针对那些流窜作案、频发犯案以及以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伸至三十天之久。 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部门递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之后的七天之内,通过适时批准或否决决定来回应这一建议。 因此,在涉及故意伤害罪行的案件中,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最长达到了三十天,但具体的拘留期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构的决策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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