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决定下达后多久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在实施对人员实施逮捕时,需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其出示逮捕证以示正身,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同时,在实施完逮捕之后,须依法且紧急地将确认无辜的人员送往关押场所进行拘禁,期间不得有任何耽误或拖延。 另外,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情形出现,亦应在近期在遵守保留被捕人隐私权利原则下,于二十四个钟头之内通知被捕人家属该信息。 故而,刑事拘留决议一经颁布即刻生效,并应确保在接获逮捕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的直系亲属发出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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