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必须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非必定源自于刑事犯罪侦查所需。
根据中国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八十二条所明确规定,针对具体的特定情况,公安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决定对有初步确凿证据表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实施拘留,该行为通常被称为“刑事拘留”。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包含但不仅限于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指向犯罪切实证据的具备性、存在自杀倾向或试图逃逸、以及有销毁证据或串通证人的可能性、身份尚未确定或者有流窜作案嫌疑等。 这就意味着,若公安司法机构认定某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情况,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先行拘留,即执行刑事拘留。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并不代表刑事拘留仅仅局限于此,实际上,刑事拘留只是众多拘留方式中的一种,其他诸如行政拘留等同样符合法定条件的拘留方式,同样可以被视为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