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刑事拘留可以寄哪些东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当人犯的近亲出现严重疾病或去世的情况时,须及时向被关押之人犯进行通报。
以此为前提,在刑事拘留阶段,人犯的近亲属可将有关医疗诊断报告及死亡证明等文件寄送至看守所,以便能够对人犯进行适时告知。 另外,若人犯的妻子、父亲或孩子处于生命垂危之际,且案件情节并非极其恶劣者,经过办理案件的执法机构同意,以及公安部门的批准,在严格监管的环境下,允许人犯回家探望亲人。 这就意味着,在特定的情境下,人犯的近亲属有权提出探访请求,但需遵循一定的条件与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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