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6天会被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当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被捕之后的情况时,人民检察院依然有权且必须对他们是否应予以继续收押进行进一步的审核考量。
这项规定的明确含义是,即便是犯罪嫌疑人身处被刑拘的长达36日的时间内,若经由人民检察院审慎核查并判断他已无需再继续羁押,那么该检察院便有权利向法庭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由此可见,36天的刑事拘留期限并不能绝对地确保一个人必然要面临着逮捕,而真正的决策因素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的审查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