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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是不是马上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实施拘留措施时,务必向当事人出示拘留证,并需立刻将其押解至当地看守所羁押。
特殊情况下,如存在通知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妨害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恐怖活动犯罪等难以通知对象的情形出现,拘留通知书的发放最晚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
然而,除以上两种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因此,我们建议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刑事拘留应尽可能地迅速执行,同时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相应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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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