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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过了37天会怎样判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当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逮捕某位被拘留者时,必须在正式拘留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核与许可。特别情况下,这一时间限制可酌情延长一日至四日不等。针对那些流离失所、多次犯案以及结成团伙进行作案活动的重大嫌疑人员,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若刑事拘留已超过37天,这就意味着公安部门很可能已经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审查批准逮捕的请求,而人民检察院也可能已经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一旦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将会被正式逮捕并送入逮捕后的侦查阶段。反之,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该犯罪嫌疑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如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必须严格遵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任何超出法定期间的拘留都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因此,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司法机关的裁决来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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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2 19: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