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盗窃罪什么时候可以自由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之法律条款,有期徒刑之刑罚期限自裁决执行之日起算,若裁决执行前已先行刑事拘留或逮捕,则拘留或逮捕每满一日应当折抵刑期一日。因此,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涉嫌盗窃罪而被判处罚金的案件,其刑期自裁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在裁决执行之前,当事人已遭到刑事拘留或逮捕,那么这段时期内所遭受到的拘留或逮捕可依法折抵相应的刑期。关于如何精确计算刑期以及如何进行刑期折抵等问题,需根据法院的判决文书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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