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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程序有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实施刑事拘留这一环节中,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公安机关在进行人员拘留时,必须向嫌疑人出示由其签发的拘留证明文件;其次,在完成拘留后,必须立刻将被拘留者移交给看守所关押,且时间上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即,最晚不能超过次日零点);再者就是,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事件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最后,如果在拘留期间出现了影响案件调查的因素消除后,公安机关也应及时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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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