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被批捕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申报请求批准逮捕的事项进行深入审查之后,决定撤销批准逮捕申请时,应详细说明其理由;若存在必要的补充侦查需求,应依法通知同案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实施。换言之,在刑事拘留程序结束后,倘若决定批准逮捕,那么作为执行部门的公安机关,务必即时履行执行逮捕的法定职责,并需将执行结果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而若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件尚有必要进行补充侦查,则会依法通知公安机关开展相关的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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