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所释放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期间,如若于24小时之内便确认被拘留者并无实际必要继续留置,则必须立即终止拘留措施,同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因此,严格意义上说,我国刑事拘留的释放流程应涵盖如下关键环节:首先,公安机关须在收到拘留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全面而详尽的审讯;其次,经过深入调查与核实之后,若发现被拘留者确实不具备继续拘留的必要性,即其行为并不符合相关拘留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将立即解除对该人员的拘留,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以上各个环节均充分彰显出我国法律对于被拘留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司法公正、程序正义的坚定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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