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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刑事拘留需要拿走东西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明确规定,侦查机构在执行侦查工作的过程中所发现的所有可以证明犯罪嫌疑者有罪或无罪的各类财物及文件,均应立即实施查封以及扣押。这就意味着,在进行刑事拘留程序的同时,对于那些可能与案件存在直接关联性的财物及其文件,侦查机关享有绝对权利实行查封以及扣押,以确保相关证据得以全面且完整地收集并妥善保管。因此,被刑事拘留的人员所拥有的财物以及文件,确实有可能会被取走,但是,这仅仅局限于那些与案件存在直接关联性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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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