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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通知刑事拘留做数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公安部门对于有拘捕需求的案件当事人进行拘留时,务必向其展示正式的拘留证书,并且必须在当时就将拘捕之人安全地送往监狱般的押运场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也不能超过24个小时。此外,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在执行拘留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因此,仅仅通过口头方式告知刑事拘留的决定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应该以书面形式出示拘留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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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