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行人被刑事拘留三天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拘留行动之时,务必出示拘留证书,且须于第一时间内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除非出现无法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否则应在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若通知可能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则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亲属。因此,若骑行者被刑事拘留长达三日,其亲属应首先向公安机关询问拘留的详细信息,包括拘留的缘由、拘留的起止日期以及拘留期限等。若亲属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未接到任何通知,或者对公安机关在拘留过程中的行为持有疑虑,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保障自身权益,如了解拘留详情、聘请律师等。此外,亲属还可向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反映相关情况,请求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的拘留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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