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砸车立案之后需要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并立案之后,究竟应否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须视犯罪嫌疑人的特定状况是否符合该法条所列明的各个情形而定。若涉及被砸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行径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势,例如预谋作案、犯罪后试图自杀或逃逸、存在销毁证据的可能性等等,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先行实施拘留。反之,若未出现上述情况,则未必必须采取刑事拘留手段。至于最终是否决定实施拘留,仍需由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慎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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