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无辜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有人因被指控刑事罪而被无故拘留,首要之务便是要明了拘留之原因及其法律依据是否充足。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当检察机关在审核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之时,应由检察长亲自做出决定,对于重大案件则需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进行深入讨论并做出最终决策。这就意味着,倘若某位人士遭到了拘留,那么检察机关应承担起审查拘留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的责任,并在必要的时候向上层领导汇报讨论并做出适宜的决策。此外,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被正式逮捕,检察机关仍然有义务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再次审查。若经审查后发现无需继续羁押,检察机关便应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相关部门也必须在十日之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给检察机关知晓。因此,若某人因被指控刑事罪而被无故拘留,他本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有权请求检察机关进行必要的审查,以确认拘留的合法性及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若审查结果显示拘留行为并不恰当,检察机关应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若相关部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采取适当措施,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此事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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