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后多久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原则上应当在两个月内宣告判决,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特殊情形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特殊情况仍需延长,则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外,如人民法院因案件管辖权变更而导致审理期限发生变化,则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新的审理期限。同样地,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完成并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亦需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因此,关于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其逮捕后的判刑时间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若无特殊情况,通常应在两个月内宣告判决;若存在特殊情况,则审理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同时,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了管辖权变更或补充侦查等情况,审理期限也将会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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