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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多少天内办理逮捕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法院批准逮捕之后,人民检察院仍需对其被羁押之必要性展开进一步的审查工作。这就意味着,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无需继续实施羁押措施,应向相关部门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而相关部门则须在收到建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给人民检察院。据此,在刑事拘留至逮捕的程序中,人民检察院有责任在逮捕后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在审查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这也意味着,从刑事拘留到最终办理逮捕手续,通常不会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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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