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文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无法证实其确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法律条款中存在其他不可进行司法程序的特定情况时,国家设立的检察机关有权利对其做出不起诉的宪令行动。由此可见,即使一个曾被法院判处刑事拘留之罪行的人士,在经过深入调查和取证之后,若发现其并无犯罪事实,或者在法律条款中有明确规定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出现,例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已经离世、自诉案件的原告方主动撤销了控告等,那么检察机关就有权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我们必须明白,刑事拘留并不代表着一定会面临起诉,不起诉也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