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有过刑事拘留是否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诚然,以往曾遭受过刑事拘留的经历往往意味着案件纪录将伴随其身,即所谓之“案底”。此种记录将永久保存在个人犯罪档案之中,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出境事务等方面都可能构成潜在的阻碍。然而,针对未成年人曾经犯下的轻微罪行,在特定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封存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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