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北京市的司法体系内,对于一般的治安拘留案件来说,最长的拘留期限不应当超过三十七天。
然而,仅有对于曾有过较多的作案次数、结伙犯罪以及在不同地方不断流动进行作案的重大罪犯嫌疑人才有可能获得检察院批准将拘留时间延长至三十天。 与此同时,在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拘留的三日内,如若公安部门认为该疑犯理应被立即逮捕,他们可向检察院提交批准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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