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后多长时间会进行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司法法规条例,对于普通案件的量刑审期,最大限度为两个月内完成拘留;
若案件复杂严重或期限已到而未能完结者,可通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增加一个月供之使用; 然而,在局部,若出现法定情节,或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旧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经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许可后,就有可能得以延长整整两个月。 除此之外,我国法律也对其他某些特例进行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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