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被刑事拘留多久之后会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关于拘留、逮捕、庭审及终审等各个环节所需时限,经精确计算得出,从实施拘留措施至法官作出宣判活动的时间跨度通常在七个月左右,然而这一期限并非绝对确定,最长可达将近十六个月之久(甚至可能超出此范围)。
首先,就拘留而言,一般的法律期限为十四日,但在特殊情况下,最长可延长至三十七日。 其次,就逮捕与案件侦查阶段而言,其典型的法律期限分别为两个月及最长七个月。 再次,在起诉审查方面,常见的期限为一个半月至最多两个半月。 然后,在法庭审判第一次进行时,典型的法律期限亦为一个半月至最多两个半月(不考虑补充侦查或管辖权变更的相关因素)。 最后,对于二次审理程序,它的典型法律期限同样为一个半月至最多两个半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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