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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怎么用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依法对现形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一种名为“刑事拘留”的强制性法律措施。这一措施的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嫌疑人通过规避侦查、破坏诉讼程序等手段来逃避罪责,从而确保司法程序公正、有序地进行。然而,实施刑事拘留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有确凿证据证实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法,同时还存在诸如逃逸、销毁证据等严重情节。在执行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且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情况通知到被拘留人家属或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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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8: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