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条款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确信相关犯罪嫌疑人具备充足证据且满足法律规定之条件时,方可依法实施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行为主要应用于预期可能存在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之情况。一般而言,刑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4日;然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亦或是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者,最长可以被拘留至第37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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