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是否立刻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每宗刑事案件均会立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刑事拘留通常适用于涉案人员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存在潜逃风险、可能销毁关键证据甚至可能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等特定情形。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须遵循严格程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并且必须向其开具拘留证明文件。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在拘留发生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以及其所在单位关于拘留的具体原因及关押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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