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不成立公安局不放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盗窃犯罪名不能成立,然而涉案人员仍旧遭遇拘留的情况,这或许是由于尚存其他涉嫌违法行为或者调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案。在此种情形中,警方或许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之规定展开后续侦办工作,亦或是另有羁押的充分理由。
在此关头,当事人自然拥有寻求律师援助的正当权利,以便深入了解具体缘由,同时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当事人认为自己遭受到非法拘禁,那么他们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其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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