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泗水县看守所律师会见有时间规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看守所有一定的时间规定。通常情况下,经收到当事人或其亲属关于委托代为辩护的确认文件之后,律师能够迅速地安排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面事宜。然而,律师需严格遵循看守所制定的工作时间及预约流程,以便于保障正常的会见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在第一次会见时,由于没有特别的时间限制,因此无需提前进行预约操作;但是,在此之后若要开展更多的会见活动,就有必要提前预订会面日期以及具体时间,并且必须确保在看守所的正常办公时间段内进行会见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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