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告知被害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程序的过程中,通常无需特别告知被害者相关事宜。
然而,被害者享有通过法律机构了解相关案件发展动态的权利。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对于拘留以及逮捕等相应的强制措施均有着详细且明确的规定,其中并不涉及到公安部门在实际执行拘留行为时必须直接向被害者进行通报的要求。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拘留情况及时地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而非被害者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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