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为公安局对于刑事拘留决策所采取的关键条件:
首先,针对该嫌疑人涉及到的潜在犯罪行为以及是否具备逮捕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和核实; 其次,考量嫌疑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是否存在逃逸、自残和持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而在司法程序方面,公安局将首先启动立案侦查工作,随后由相关办案部门对拘留事宜提出具体建议,并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批,最终根据审批结果制作拘留决定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拘留措施,同时需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 此外,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之内,必须对嫌疑人进行首次审讯,如无特殊情况,则应在接下来的3天内提交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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