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法的框架下,刑事拘留乃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嫌触犯刑法法规之人所施行之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其目的在于防范犯罪嫌疑人为躲避对其罪行的调查或者审判而逃逸。自刑事拘留程序发起的那一刻起,该案即已步入正式的司法轨道当中,此时,仅凭当事人(一般情况下为受害者及其亲属)撤回投诉并不能够对此案的进程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至于是否需要继续追究相关人士的刑事责任,这将由检察院通过判断后决定是提起诉讼还是不予起诉,而法院则会根据检察院的起诉状来展开相应的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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