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枣庄飙车刑事拘留几天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枣庄飙车事件的具体拘役天数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该事件通常牵涉到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倘若其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那么拘押的最长时限为37天,其中包括了侦查机关的刑事拘留期(最长可达30天)以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可达7天)。但是以上仅属一般情况,在现实中,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搜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际的拘役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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