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算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在于临时性地限制涉嫌犯罪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以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避免证据毁损或犯罪行为持续恶化。此项措施往往适用于具备充足证据证明被拘留者可能会试图规避公安机关调查、销毁重要证据甚至继续从事犯罪活动的特定情形之下。实施刑事拘留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严格审批程序,且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被拘留人的家属发出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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