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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7天就放人了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若对被拘留者,判定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当自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后者审查批准。若遇特殊情形,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相应延期一日乃至四日。针对那些行为轨迹飘忽不定、犯罪次数频繁且伙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实际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对于仍需进一步侦查,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总而言之,刑事拘留满37日后是否能获得释放,完全取决于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结果。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则可能会导致被拘留者继续被羁押;反之,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则应立即予以释放。因此,我们无法简单地断言刑事拘留37天后必定会被释放,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来加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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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