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有哪些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被划分为两种类型: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作为治安管理处罚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针对的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者,而刑事拘留则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手段,适用于那些涉嫌犯罪的个体,以此达到预防其逃脱法律制裁、审判或者再次进行犯罪活动的目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先行拘留的措施。这些特殊种类的拘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且在犯罪后立即被察觉;被受害者指控为罪犯;在其居住地或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存在自杀倾向或试图逃跑;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性;身份尚未确定;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