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在押人员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一名律师,如需对在押人员进行会见,通常需提交如下必要资料:首先,必须出示您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其次,请提供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式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第三,若有必要,还应附上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书面委托书;最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还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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