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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维平被刑事拘留几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张维平先生被指控犯罪而被正式的刑事拘留所持续的具体天数,需依据其个人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待审法院的最终裁决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时长最多可长达37天。然而,此时间段仅限于案件的侦查阶段。若已确定有足够证据证明张维平先生涉嫌犯罪,并达到可依法对其执行逮捕的程度,则公安机构有权要求在刑拘期在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由检察机关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若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请求,则应立即释放张维平先生;反之,若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请求,那么刑拘期限将自动转入逮捕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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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7: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