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去一定是网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即使在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未能及时到达指定地点配合调查,也未必会成为网络通缉犯。这里所说的网络通缉犯,其全称为“网上追逃人员”,它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尚未归案或已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通缉的一种手段。若当事人在接到刑事拘留通知后未能按期到案,往往是出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目的。然而,是否会被列入网络通缉名单,还需要考虑到诸多具体情况,例如是否存在明显的逃避行为、案件的严重程度等等。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故意逃避司法程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网络通缉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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