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第38天放人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该期限可予以适当延长。一般而言,若在37日内未能完成相关侦查工作且未申请批准逮捕,则应释放嫌疑人或变更其强制措施。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当刑事拘留达到第38日之时,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且已经获得批准延长,否则应将嫌疑人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0: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