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代表定性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等于判定性质。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触犯刑法之人员在证据确凿或者紧急状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追诉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此举并不能表明最终的定罪结果,因为法院尚未对此案进行正式的审判裁决。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仍然被视为无罪之人,直至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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