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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与第九十条明文规定,当某人因其涉嫌寻衅滋事而遭受刑事拘留之际,公安机关需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与此事件有关的各类证据及资料,申请其对该人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一旦人民检察院经过审理这批材料之后,就会针对每个案件的独特性质,依法作出相应的决策。若人民检察院经严格审查,认为确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之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行,而且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仍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的发生,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可能批准逮捕。一旦获得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反之,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不符合逮捕条件,则可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详细阐述其理由。
此外,若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侦查,也应同时告知公安机关。因此,对于涉及寻衅滋事的刑事拘留问题,最终的处理方式将由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作出的决定来决定。若批准逮捕,则将启动逮捕程序;若不批准逮捕,则将通知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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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2: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