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立案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于被拘留人员,若公安机关判定其需予以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内,即三日内,向上请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复;但如有特殊情形,请求审查批准的时限可适当延长,长至四日。而针对流窜犯、惯常犯罪以及团伙罪犯等重大嫌疑人,研究批准的时间可再度延长,直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向上提出的逮捕申请批准书之后,应于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因此,在强奸罪立案之后,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天,实际拘留期限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公安机关的判断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